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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—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2019/12/5 9:16:53大牛教育成考资讯网次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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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高考中报考了专升本法学类专业的考生,在考试时需要考民法这一科目。民法涉及到的知识以及法律内容很多,考生需要好好复习才能在考试中取的好成绩。在此大牛教育成考资讯网总结了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,供考生复习参考。


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——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
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


(一)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


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。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法律上的民事主体,就是因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。


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是不同的概念。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实际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和基础。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,就不是民事主体,就没有取得民事权利、义务的资格,因而更不可能取得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了。


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,不是天赋的,是否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它的内容和范围,均由法律规定。这些规定是强行法,当事人不得将民事权利能力自行抛弃、限制、转让。


(二)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


1.权利能力的平等性


《民法通则》第10条规定:“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”这也是宪法中规定的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具体体现。权利能力平等指人们参与民事活动、设定民事权利的机会平等,以及权利能力的人人平等。机会平等不一定结果也会平等,结果平等是将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后才能实现的一种美好的现象,现在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权利能力人人平等指的是公民不分男女、老幼,不论其行政职务高低、财产多寡,身心正常或残疾,其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,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歧视性的差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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